通用版技术转让合同
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公司和厂为一方(以下简称甲方) 以公司为另一方(以下简称乙方)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,合同条件如下
第一章定义 1.“合同产品”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。 2.“考核产品”: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,并按附件5规
通用版技术转让合同
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公司和厂为一方(以下简称甲方) 以公司为另一方(以下简称
乙方)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 年 月_ 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
生产合同,合同条件如下
第一章定义 1 .“合同产品"系指本合同附件 1 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。 2 . “考核
产品" : 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,并按附件 5 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
制造的
第一台合同产品。
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 . 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、制造、销售、
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,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。 2 .
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(以下简称资料),其具体
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 2 及附件 3 。 3 . 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
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。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。在此以后甲方制造
9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 ;